“声音艺术”作为一个专门概念,它所指涉的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视觉艺术中的声音表现”。 二十世纪的视觉艺术一直在揪着自己的头发往天上飞,想弄清楚所谓艺术的极限在哪里。特别在六十年代,总体艺术的想法流行开来以后,对于很多艺术家来说,“视觉”这个前缀完全是一种不必要的血统论。做行为的时候弄出点声响固然不可避免,在装置中添点声音也渐渐成了时髦。后来出现的录像艺术当然绝大多数是带响的(早期的录像艺术有时故意装聋作哑),但声音艺术并不只是给耐不住寂寞的视觉艺术配音,它起自更特别的关怀:一是对于传统音乐的批判。这包括对传统音乐和乐器的改装和解构,音乐概念的扩大化,如非乐器音乐和噪音音乐,甚至像“静默”这样的反音乐概念的引入。这也许是因为,不管是哪一种音乐都难于避免在附庸风雅的文化中成为一种习俗和教条,所以人声和器乐都需要一再地回归原始状态,重新去成为一种质朴的材料。二是对于创造综合性的现场艺术体验的追求,这样的体验不能被文字或图像的纪录所穷尽,不能被理论所概括,声音艺术是验明正身立即执行的艺术,你不能道听途说,你必须身临其境澄怀观照 ---- 也正是这一点使互动性成为声音艺术的重要特征。三是对于当代的电子环境和媒介文化的反应。由汽车音响、随身听和手机这类发明所营造的二十世纪末的声音环境造成的刺激本身形成了广阔的话题空间,所以今天的声音艺术的主要被归类在新媒体艺术的范畴中,和录像、数码图像、互动多媒体光盘( CD-Rom )、网络艺术等媒介同朝共事。事实上今天的声音艺术的缘起与五六十年代约翰 · 凯奇和激浪派运动( Fluxus )中白南准、佛斯特尔等人的工作直接有关,而这两人也同样正是录像艺术的创始人。声音艺术与行为、表演、装置、戏剧和舞蹈始终深深地纠缠,其从事者也经常互相流动,把他们贯穿在一起的,是一种一致的 现场精神 ,以及 总体艺术 的乌托邦,正是同样的精神,要求我们去倾听身边对于声音的关注。
声音艺术的史前史
1916 年,“苏黎世达达”的巴尔和查拉等人在演出中使用缝纫机为诗歌朗诵者伴奏,巴尔朗诵了他的“声音诗”,他任意摆放文字,使音节变成诗行以制造一种源始气氛。
二十年代的包豪斯戏剧中,出现了较早的改装乐器实验,他们在老钢琴的琴键上钉满图钉,并在琴弦里塞入了油纸、棉纸、金属线和钉子。